丫修 寫:已經分了,剛搭計程車送走她了。吵了整夜,苦了鄰居和室友,對她的行為實在忍無可忍,疼她不代表男人的耳光可以讓她打爽的,一夜下來,吃了近十掌,對她的愛也全被她打光了。打的我耳嗚、眼睛痛、臉也腫,鬧脾氣也要有個分寸,力道也得拿捏一下,我又不是她殺父仇人…忍了她五個月,終於爆發,也回了她三記耳光,要她立刻整理家當,送她到朋友家住…
生平第一次動手打人,而且對像還是個女的,雖然男人不該打女人,不過這樣的她…不配當女人!
嗯辛苦了
反正都是人類
不要分男女來看待
如果一直叫對方女人或男人
我都覺得是輕視 好拉哈拉完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