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急!急!認識LukeLo的網友請進

文章發表於 : 週四 5月 02, 2002 11:21 pm
coke
小弟我一時找不到他,
信箱又不能用,
請告知他的手機,
或者請您直接轉告他,
"麻煩把電腦螢幕搬到社辦"
他應該還記得是什麼意思,
謝謝!!

由 coke 於 05/02/2002 23:23:07 修改

文章發表於 : 週五 5月 03, 2002 2:34 pm
justthinking
等一下遇到他我會轉告他的

文章發表於 : 週五 5月 03, 2002 3:29 pm
LukeLo
抱歉我本來要捐出來的螢幕被家裡拿回去賣掉了,恐怕必須另外想辦法。

真不好意思找人找到這邊,讓大家見笑了。

文章發表於 : 週五 5月 03, 2002 9:34 pm
coke
[quote]
抱歉我本來要捐出來的螢幕被家裡拿回去賣掉了,恐怕必須另外想辦法。

真不好意思找人找到這邊,讓大家見笑了。
[quote]

ha~ha~我就知道這樣找你最快

麻煩把你的手機電話email給我吧...

社上沒有一個人知道哩!

(你的螢幕怎麼不賣給社上呢?)

文章發表於 : 週五 5月 03, 2002 10:21 pm
JamesT
因為是被他老爸拿去賣了。不然他捐給愛樂社也不痛不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