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發生的事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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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發生的事......

文章Jonathana 發表於 週五 11月 30, 2007 7:25 am

先自我介紹一下, 小弟我是個目前在美國德州就讀高三準備推甄大學的學生,
目前跟我阿姨, 表哥, 妹妹同居。
故事發生在昨天, 美國的11/28, 正當我從學校走回家(學校就在對面) 之後, 從我阿姨口中得知
當天早上她在房間看電視的時候, 無意中看到窗外有名陌生男子在四處窺看, 那名陌生男子當時是在
我們家有籬笆的後院, 於是我阿姨受到驚嚇, 用她那超過1XX分貝的嗓子把可疑的陌生男子嚇跑了。
不過當時後院籬笆沒有鎖起來, 所以預估他是直接走進來的。 在得知此事後我被千交代, 萬交代出門前
要把門窗鎖好, 所以我也特別的謹慎。 :box:

今天, 美國的11/29, 話說回來日期離我考SAT(大學) 的時間越來越近了, 所以大學的雜物蠻多的,
心情總是挺繁亂的$%^&*() , 不過也許是上天的安排, 我們學校的合唱團今天有活動, 要到附近的教堂
錄音, 所以學校也就給我們放了一天假去錄音。 到了教堂後, 現場還有不少管樂社的同學, 氣氛很high,
而這次主要我們是要錄聖誕歌, 從早上10點到下午3~4點,
期間我們唱了好多歌, NG了好多次

嗓子都啞了.............
唷乎, 終於結速了...
後來大家散會了, 於是我拿起的手上的電話.......

我: 哈囉? 我們錄音結束了, 可以來接我了嗎 ?
阿姨: .................
我: ?
阿姨: 妳知道發生什麼事了嗎?
我: 不知道...
阿姨: 我們家窗戶都被打破了, 被小偷闖空門了...
我: ................. :ale:
阿姨: 你跟Joseph(表哥) 的房間都被搜過了, 等等去檢查看看你掉了什麼
我: ................. :evil:

過了20幾分鐘...........呼, 到家了, 第一時間衝到我房間.............

靠!!! 這小偷識貨 !!!

在我書櫃上展示的PSP (很早的版本) 消失了, 先聲明一下我沒玩盜版,
還有櫃子旁的PS2...
放在我床頭的Kenwood HD20GA7也不見了, 想當初我買這台的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因為他長的樸素, 沒想到......
伴隨在Kenwood HD20GA7旁邊的CK9也不見了, 留下旁邊的MX550孤拎拎的坐著.........
目前還在檢查有沒有其他的遺失物。

家裡遭完小偷之後我處理完一些事情就上來Po文了, 心情有點沮喪......
現在我不知道我能做什麼, 報警也報了, 該檢查的東西也檢查了, 剩下桌上數不完的考卷.......
也只能祈禱嫌犯落網。
想順便請問一下這裡的朋友們, 你們有這些經驗嗎, 事後都怎麼處理的 ? 結果?
或是有什麼建議都可以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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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onathan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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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Terencecool 發表於 週五 11月 30, 2007 9:48 am

請節哀...
可以開始物色新東西了 :ale:
小偷應該很快就會轉賣掉吧
這種感覺都是慣犯吧
抓到人大概也很難取回失物
one is the loneliest number that you'll ever d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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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erencecoo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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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涼軒 發表於 週五 11月 30, 2007 10:18 am

阿們...
在下家裡沒有遭過小偷
可是...在下的外婆家有遭過....而且好幾次...
隨便說個一次好嚕...就在某天的清晨 大約五 六點的時候
那時候外公 外婆還在公園運動 家裡的人都還在睡稿稿
結果阿姨在二樓上廁所出來的時候
看到有一名陌生男子從二樓的樓梯要前往一樓大廳
結果那名男子看到我阿姨...還跟我阿姨說...哈囉...(真是夠了...)
我阿姨在那當下沒有醒過來 後來發現了 小偷早已不知去向了
然後再清查有沒有掉什麼東西 大約就這樣吧~ :mad:
在檢討別人之前,先把自己管理好。

禍兮福所倚,福兮禍所伏。

技術這種東西,沒有進步的感覺就是不行了。
自己覺得保持一般水準,就表示開始在退步。


老子曰:
上士聞道,勤而行之。
中士聞道,若存若亡。
下士聞道,大笑之,不笑不足以為道。


日照香爐生紫煙,遙看瀑布掛前川。
飛流直下三千尺,疑是銀河落九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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涼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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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xxkiki1999 發表於 週五 11月 30, 2007 10:33 am

可以換新貨~~
美國抓到應該比台灣罪還重吧
台灣小偷被抓還會跟被害人嗆聲
關沒多久就會出來
出來後還有些會去被害人家再光顧一次 :mad:
xxkiki199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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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DAC 發表於 週五 11月 30, 2007 3:52 pm

您阿姨該學到的教訓是
下次看到入侵者不要急著叫
不動聲色地進屋 "準備好" 再出來

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二條:
政府保障人民持有與佩戴武器的權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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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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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涼軒 發表於 週五 11月 30, 2007 3:54 pm

DAC 寫:您阿姨該學到的教訓是
下次看到入侵者不要急著叫
不動聲色地進屋 "準備好" 再出來

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二條:
政府保障人民持有與佩戴武器的權利


沒錯...然後...射殺小偷~ :mad:
在檢討別人之前,先把自己管理好。

禍兮福所倚,福兮禍所伏。

技術這種東西,沒有進步的感覺就是不行了。
自己覺得保持一般水準,就表示開始在退步。


老子曰:
上士聞道,勤而行之。
中士聞道,若存若亡。
下士聞道,大笑之,不笑不足以為道。


日照香爐生紫煙,遙看瀑布掛前川。
飛流直下三千尺,疑是銀河落九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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涼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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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DAC 發表於 週五 11月 30, 2007 4:04 pm

可不是開玩笑的
哪天要是褲袋裡也裝著武器的搶匪呢?
既然有這種法律就好好 "守法" 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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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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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狂人 發表於 週五 11月 30, 2007 4:51 pm

這個自我保衛的法律判定上要有證據對方對你有威脅,並且除了開槍之外你並沒有選擇的狀態下才能成立... 另外在屋外中槍,背後中槍等等都不成立為自衛性射擊。想要被貫個殺人罪還是二級謀殺嗎?

而且槍不是拿來恫嚇用的,如果要自衛,拿出來就是馬上要用,沒有猶豫的時間。想想看,你有那個種抹滅掉一條命嗎? 說真的我自己都不確定... :mad:


沒鍊過的人不用幻想太多了... 真的有想要這樣搞的,可以考慮去參加當地靶場的PPC訓練/比賽吧。
每個數位線路中,都有個類比信號在大喊著 "放我出去~"
In every digital circuit, there is an analog signal screaming to get out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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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kevin218w 發表於 週五 11月 30, 2007 10:16 pm

台灣的小偷看到RS1可能會說:這什麼東西....

美國的小偷可能比較識貨 :ale:
90PCI>光纖>DAC1+毒液>??訊號線>WA6SE+小黑線
>RS1 PS500 HD650 PS1000
>PROART後級+ACT水管線>"媽呀"喇叭線>PROAC SUPERTABLETTE
我是新手請多指教
環環相扣 聽音樂要先學會找到自己
陳年的RS1外觀老舊.風韻仍在-.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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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evin218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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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J@ck 發表於 週五 11月 30, 2007 11:44 pm

保險, 保個防盜險 (火險順便保一下), 被偷了就可以敗新玩具了
:ho:

另外槍還是要小心, 沒受過訓練的通常拿槍都沒好結果, 家庭意外之外, 常有被小偷強盜搶槍射殺之類的事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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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@c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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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goodmusic 發表於 週六 12月 01, 2007 12:00 am

DAC 寫:您阿姨該學到的教訓是
下次看到入侵者不要急著叫
不動聲色地進屋 "準備好" 再出來

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二條:
政府保障人民持有與佩戴武器的權利


這樣子教, 太危險了.... 會陷人於不義的.....

在美國, 如果有人闖入你房子, 當然你有開槍防衛的權利,
但是仍然是要出於自我防衛, 不能默不作聲, 要先警告,
否則也得吃官司的.

幾年前有件新聞,
有個日本人未經允許進入美國人的前院,
因為當時那屋主才發生被搶沒多久,
於是拿出槍, 對日本人喊:freeze
但那位日本人英文不靈光, 以為屋主講:please
依然走過去,
於是當場被射殺身亡.

後來州法庭的判決是.....屋主無罪.

也就是說, 你要認為已受到威脅, 而且有提出警告,
之後的用槍才會被認定為自我防衛.

而且這種槍擊事件不必無限上剛到憲法層次.

憲法修正案的第二條, 當初的立法宗旨是給民兵(Militia)使用武器的法源, 而不是著重於個人的權利.

是給人民有武器以推翻政府, 防止聯邦政府的專制暴政, 保障美國人所崇尚的自由.

當然, 當初可以和聯邦政府抗衡的各州民兵, 現在已經演變成被政府收編的國民兵(National Guard).

而一般百姓個人, 因為這個修正案而有了持槍的憲法基礎.
但是還是有州法規範人民持有與使用武器,
不是有槍就可以自由使用的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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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涼軒 發表於 週六 12月 01, 2007 12:42 am

goodmusic 寫:幾年前有件新聞,
有個日本人未經允許進入美國人的前院,
因為當時那屋主才發生被搶沒多久,
於是拿出槍, 對日本人喊:freeze
但那位日本人英文不靈光, 以為屋主講:please
依然走過去,
於是當場被射殺身亡.


這個超酷的...有笑點 :ya:
在檢討別人之前,先把自己管理好。

禍兮福所倚,福兮禍所伏。

技術這種東西,沒有進步的感覺就是不行了。
自己覺得保持一般水準,就表示開始在退步。


老子曰:
上士聞道,勤而行之。
中士聞道,若存若亡。
下士聞道,大笑之,不笑不足以為道。


日照香爐生紫煙,遙看瀑布掛前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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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ileedan 發表於 週六 12月 01, 2007 1:11 am

你阿姨都已經叫過了小偷還來偷,這小偷真有種,不過還是算他成功了…
既然阿姨有警覺,就應該要裝設監視器才對,多裝幾台,不同角度方向,小偷不太可能全部找到並躲開它的錄影!
竊案已經發生,我說的該是馬後炮,不過沒有錄影、目擊者,要抓到小偷的機率極為渺茫 :ale:
訊源:CEC TL-51XR + Lavry Blue
擴大機:Unison–Simply two
喇叭:Concertino Home、Bose M3
線材:狐狸旗艦線(←最邪惡的毒物)
墊材角錐:黑金石、紫檀木、木內旗艦角錐(←最美妙的深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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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Jonathana 發表於 週六 12月 01, 2007 6:01 am

東西被偷了唯一可以去想的就是買新玩具 :ale: ..... $$

說到闖入民宅, 我突然想到一個新聞。
在某一年的萬聖節, 有一群要糖果的小孩走到了民宅,
照慣例, Trick or treat, 不給糖就搗蛋, 當然搗蛋這兩個字只是
說著應景, 不過在過程中有名"小孩"似乎跟屋主有點衝突, 於是
屋主請了他離開, 但那名小孩似乎沒當一回事, 然後就...搗蛋....
最後那名屋主回房拿了槍........把小孩射殺了.........
結果在那名屋主上了法院, 最後是以無罪被釋放。

這則新聞我是從其他人口中聽說的, 實際報導我沒看過, 不知道有沒
有人有印象。
本來我也跟家人說過日後遭遇小偷要伺機而候, 不過礙於危險, 家人
也不是很同意這麼做。 而且就算小偷逮到了, 也難免被日後的官司
纏上, 會添很多麻煩。 我不是很清楚美國的法律是怎麼規範的
, 不過類似的案件倒是層出不窮。
目前我們家附近裝了攝影機, 應該會有防範的效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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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tim.chnan 發表於 週六 12月 01, 2007 6:45 am

槍什麼的最好還是不要
因為有槍 就會有很多二分法的考量
*. 有沒有準備有一天要對人擊發? 沒有,就一直承受帶著一把槍的心理壓力(小孩偷去玩,遺失....);
*. 如果射到人,會不會射錯人?不會的話,那一定要常常練習:萬一射錯人,那麻煩就超大
*. 如果沒有射錯人,是不是還要面對可能面臨的官司和非法報復?

能有槍,射到小偷,沒有受傷,事後沒有麻煩。只是很多種可能狀況的其中一種。每一種其他可能的狀況,對您來說都算淨損失,而最好的這一種狀況,也不過是出了一口惡氣,買槍的期望值基本上應該是負的。

如果還是很憤怒的話,建議買電擊棒就好。通常第一次被偷大多是屬於 隨機被選上的,除非貴宅有很多值錢東西(那保險和保全就最好都有),不然基本上裝一下攝影機,加強門窗大概就差不多了吧。如果社區裡面都認識而且關係不錯,那也比較不容易被偷。
{Raspberry-Pi,PC} / {RME UFX as DA/DSP X-over/Pre} / {Amp & Speakers: Dayton RS225, ScanSpeak D3004/604010, FaitalPro 10RP200}
Other Cans: Sennheiser HD800, Sony MDR Z7, Sennheiser Momentum Wireless 2
tim.chn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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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自: Hsinchu

文章goodmusic 發表於 週六 12月 01, 2007 5:19 pm

我家六年前就有被闖空門的經驗.
小偷是從側院的玻璃法國門推進來的.
一般側院都是不鎖的, 方便抄電表瓦斯表, 以及園丁來割草.

遭小偷一方面要怪我們自己疏忽. 給了小偷機會.
本來門的上下框都有門栓,
因為社區一向治安良好,
我們平常就偷懶, 只栓了上面的.
小偷硬推, 導致上門框角落破裂, 門栓起不了作用, 小偷就登門入室了.

推測應該是老墨園丁幹的(一次來都是兩三個人).
他們之中可能有人發現了這個巧門, 於是就挑了日子, 幹了這一票.

報了案, 警察很快就到, 馬上又來了一車鑑識組的.
到處採指紋, 好像大刑案, 煞有介事的.
後來也是不了了之.
要我們到警局拿張報案證明, 跟保險公司索取理賠.

雖然在美國可以依法擁有槍枝,
可是就我所知, 絕大多數的華人朋友都沒有.
一方面可能我們本來就是崇尚和平的民族,
二來就是如果tim.chnan兄所分析的,
有了槍之後也會增加了麻煩, 而且反而可能引來別的不測.

老美社區裡頭裝監視器的並不普遍,
我回台灣看到街頭巷尾到處都有監視器鏡頭時, 也嚇了一跳,
好像我們是一個警察國家一樣.
後來看到很多案子都是因為這些監視器立功而破案的,
就覺得也還好啦.
goodmusi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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