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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愛筆戰的大大們,要注意囉!

文章發表於 : 週六 1月 05, 2008 12:20 pm
cnijney
網上罵人腦殘 女學生起訴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 ... /ra6k.html

:ho: :ho:

Re: 喜愛筆戰的大大們,要注意囉!

文章發表於 : 週六 1月 05, 2008 12:30 pm
darkavatar1470
cnijney 寫:網上罵人腦殘 女學生起訴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 ... /ra6k.html

:ho: :ho:

筆戰還好吧,
只是有點激烈的討論罷了,
但做出人身攻擊被告當然活該,
話說如果她有打五百個字詳細的說明到底有多[  ],
不知道該怎麼算....

文章發表於 : 週六 1月 05, 2008 12:57 pm
cnijney
現在的AA已經和諧許多了,但想當初之前...
何止筆戰,包括人身攻擊樣樣都來了,簡直要世界大戰了。 :eeh:

Re: 喜愛筆戰的大大們,要注意囉!

文章發表於 : 週六 1月 05, 2008 1:03 pm
kyoujin
cnijney 寫:網上罵人腦殘 女學生起訴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 ... /ra6k.html

:ho: :ho:

嗯...每位妓者要先來告上一告了 :ho:

文章發表於 : 週六 1月 05, 2008 7:15 pm
coke0108
有事好好講就好啦!!不喜歡的就跳過別回
真的受不了學選美佳麗-->world peace :ho:

Re: 喜愛筆戰的大大們,要注意囉!

文章發表於 : 週六 1月 05, 2008 10:01 pm
小奈月
cnijney 寫:網上罵人腦殘 女學生起訴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 ... /ra6k.html

:ho: :ho:

該則新聞當然一定要給"高興"這個評比嚕! :D

文章發表於 : 週六 1月 05, 2008 11:20 pm
Terencecool
筆戰跟罵人是兩碼子事情...

戰,通常會有個目的
以自身觀點說服別人為最常見之項目
當然也有純為爭一口氣而戰的人
在激烈的言詞交鋒中
創造出無數名句與哲學
罵人只是其中一種手段罷了
而且通常是沒在正面對決的時候使用
且宣洩個人情緒成分居多
很難以達到說服別人之類的目的
不全然好,也沒有壞到哪去
只是使用此項技能需注意法律規範罷了...

Re: 喜愛筆戰的大大們,要注意囉!

文章發表於 : 週日 1月 06, 2008 6:53 pm
CALM ENVY
真正的筆戰都是不帶髒字的
罵人的那叫嘴砲吧

Re: 喜愛筆戰的大大們,要注意囉!

文章發表於 : 週日 1月 06, 2008 10:59 pm
cnijney
CALM ENVY 寫:真正的筆戰都是不帶髒字的
罵人的那叫嘴砲吧


大大說得好,咱們努力奮發向上,以求達到罵人不帶髒字之最高境界! :D :D

Re: 喜愛筆戰的大大們,要注意囉!

文章發表於 : 週一 1月 07, 2008 9:39 pm
doitmizuno
小奈月 寫:
cnijney 寫:網上罵人腦殘 女學生起訴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 ... /ra6k.html

:ho: :ho:

該則新聞當然一定要給"高興"這個評比嚕! :D

我選的是溫馨耶XD

文章發表於 : 週一 1月 07, 2008 11:09 pm
燃燒液
我覺得...蠻無聊的
:b14:

文章發表於 : 週二 1月 08, 2008 9:43 am
cnijney
我是選 "誇張"..... :o

如果腦殘能定罪,這樣講人家是丁丁的話不知道會不會耶... :o

文章發表於 : 週二 1月 08, 2008 10:33 am
狂人
cnijney 寫:我是選 "誇張"..... :o

如果腦殘能定罪,這樣講人家是丁丁的話不知道會不會耶... :o


可以解釋為丁丁歷險記啊... 這樣要怎麼起訴啊 :mad:

文章發表於 : 週二 1月 08, 2008 12:13 pm
darkavatar1470
狂人 寫:可以解釋為丁丁歷險記啊... 這樣要怎麼起訴啊 :mad:

總會有辦法證明/反證丁丁代表的意義,
這種時候就是看誰的律師比較厲害 :ale: :ale:

文章發表於 : 週二 1月 08, 2008 6:16 pm
nettyu
狂人 寫:
cnijney 寫:我是選 "誇張"..... :o

如果腦殘能定罪,這樣講人家是丁丁的話不知道會不會耶... :o


可以解釋為丁丁歷險記啊... 這樣要怎麼起訴啊 :mad:


要起訴總是有藉口的 :ho: :ho:

文章發表於 : 週二 1月 08, 2008 8:15 pm
kevin218w
darkavatar1470 寫:
狂人 寫:可以解釋為丁丁歷險記啊... 這樣要怎麼起訴啊 :mad:

總會有辦法證明/反證丁丁代表的意義,
這種時候就是看誰的律師比較厲害 :ale: :ale:


我看新聞是說
丁丁 = 腦殘 所以也算 :ale:

文章發表於 : 週二 1月 08, 2008 8:27 pm
cnijney
我可不可以跟法官說,我覺得他是人才,所以誇讚他是丁丁。


圖檔

文章發表於 : 週二 1月 08, 2008 8:29 pm
阿榮
丁丁不是人才嗎? 為什麼會等於腦殘? (認真貌)....

文章發表於 : 週五 1月 11, 2008 7:37 pm
nettyu
阿榮 寫:丁丁不是人才嗎? 為什麼會等於腦殘? (認真貌)....



現在有很多所謂的人才

其實是腦殘 :ho: :ho: :ho: :ho:

文章發表於 : 週五 1月 11, 2008 8:13 pm
阿榮
nettyu 寫:
阿榮 寫:丁丁不是人才嗎? 為什麼會等於腦殘? (認真貌)....



現在有很多所謂的人才

其實是腦殘 :ho: :ho: :ho: :ho:


n兄.. 你不能這樣講啦.. 這樣會得罪很多人的...

應該要說...

現在有很多所謂的腦殘

其實是人才 :ho: :ho: :ho: :ho:

文章發表於 : 週五 1月 11, 2008 8:17 pm
nettyu
阿榮 寫:
nettyu 寫:
阿榮 寫:丁丁不是人才嗎? 為什麼會等於腦殘? (認真貌)....



現在有很多所謂的人才

其實是腦殘 :ho: :ho: :ho: :ho:


n兄.. 你不能這樣講啦.. 這樣會得罪很多人的...

應該要說...

現在有很多所謂的腦殘

其實是人才 :ho: :ho: :ho: :ho:


或者是說

有很多腦殘的人
在裝是人才??? :ho: :ho: :ho:

文章發表於 : 週六 1月 12, 2008 12:39 am
小波
狂人 寫:
cnijney 寫:我是選 "誇張"..... :o

如果腦殘能定罪,這樣講人家是丁丁的話不知道會不會耶... :o


可以解釋為丁丁歷險記啊... 這樣要怎麼起訴啊 :mad:


還有一本腦殘遊記~中國文學名著耶!

丁丁很厲害呢!小波都沒有,嗚嗚~

文章發表於 : 週六 1月 12, 2008 7:16 am
Terencecool
小波 寫:還有一本腦殘遊記~中國文學名著耶!

丁丁很厲害呢!小波都沒有,嗚嗚~


馬中赤吐 人中拉拉

請看最下方
小波正在與勃派變形金剛捍衛地球呢~XD

在這篇PS3-天線無雙
小波擊破丁丁!!
被人稱為索羅門的地獄!!
還編入教科書裡面!!

所以切勿妄自菲薄啊~小波!!

文章發表於 : 週日 1月 13, 2008 11:49 am
palchiu
nettyu 寫:
阿榮 寫:
nettyu 寫:
阿榮 寫:丁丁不是人才嗎? 為什麼會等於腦殘? (認真貌)....



現在有很多所謂的人才

其實是腦殘 :ho: :ho: :ho: :ho:


n兄.. 你不能這樣講啦.. 這樣會得罪很多人的...

應該要說...

現在有很多所謂的腦殘

其實是人才 :ho: :ho: :ho: :ho:


或者是說

有很多腦殘的人
在裝是人才??? :ho: :ho: :ho:


不要吵啦~ 我承認我是海棉寶寶啦~ :ya:

文章發表於 : 週日 1月 13, 2008 12:40 pm
wgundamcustom
palchiu 寫:不要吵啦~ 我承認我是海棉寶寶啦~ :ya:

可以多加一個字嗎? :bs: :grin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