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網友,小弟看了一間房子,它的配電因為屋主有每一層加裝一個電表 (分層出租),如今拆掉,屋子要出售,
現在配線如底下的照片,這是某一層樓的配電箱,
第二張照片是第一張照片左邊黃圈裡的近照,
其中可看出有紅線應該是撥線,再接出一條棕色線,然後再用膠帶絕緣。
第一張照片的右邊,也是相同處理。原來應是配電箱上方有兩個電表,(拆掉後線不夠長?),變成兩線 Y 接。
請問這樣符合電工法還是相關安全規範嗎?
若否,要如何要求屋主在售出交屋前做什麼改善?
謝謝!
lfc555 寫::)
上午機房施工 遇到熟識的甲級電匠
他表示 配電原則 就是端子對端子銜接
不會有 使用膠帶銜接 電工法規 都是這樣寫
正在瀏覽這個版面的使用者:Google [Bot] 和 15 位訪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