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illiammark 寫:1. 對已經沒錢可用的人來講, 消費券可以救急, 先舉債來用是求之不得, 又不必抵押品, 也不必跑當鋪, 當然買民生用品先.
2. 對已經有儲蓄的人來講, 有一部份人可能會當成額外的錢, 剛好一直有想買某一樣東西, 就趁這個機會把他花掉. 可是3600救不了車市, 救不了房市, 當然也救不了股市.
3. 可是對另一部份有儲蓄的人來講, 這消費券轉了一手還是等於進了存款. 因為這個月花了3600消費券, 薪水就有多3600可以存下來.
今天看了一個報導,上次日本發的消費券有64%還是回到了老百姓的儲蓄, 那一次的振興經濟方案是被為失敗的. 對老百姓來講, 政府是舉了債, 放了錢在你存摺裡, 可是你以後要努力繳稅, 好讓政府去還債. 如果你無法繳那麼多稅, 那就只好留給子孫來還.
政府學這個方案, 結果上應該跟日本差不多, 將是會事倍功半.
1998 的日本實行的是地方振興券,限制很多 (如年齡、地域各自限制等等),但效果還是有的。
這是短期政策,本來就不期待長期效果的,目前最怕的是通貨緊縮,如果連依靠內需市場的產業都倒光了,你會花更多的代價再爬起來。
長期政策緩不濟急,尤其這年底到明年春,我想我們心裡都有數,這波金融風暴除了出口業者,也會逼倒很多內需市場的店家跟中小企業,讓更多人失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