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orydoras09 寫:
attachsnow 寫:講實話到現階段這樣我已經不是很想再辦下去了
不管是否會辦成,今天想出來辦活動卻被說成是商業利益,說實話已經讓我失去一些熱誠了
如果Corydoras09大有能力的話我們私下聯絡吧 我想找個適當的人選當主辦者
另外私事這點我的確是不該提起 但是AZ提到我是店員這件事情應該也算是我個人的私事吧
所以這點我持保留的態度 其他部分就隨便了吧 暫時不想再多做解釋了
altissimo 寫:有些人吃過店家的悶虧(我就是其中之一)
看到愛好者交流的活動當然覺得很棒
如果是代理商之類的直接進駐擺攤應該不會有太多聯想吧
如果是零售店家,這可能有些能接受有些人沒辦法認同(某店有參加,某某店沒參加的話會是什麼情形呢?)
主辦者的原意我想應該是好的
有些事情一開始就表明清楚可能會更好...
sayuki 寫:一個好好的活動如果都可以這樣被搞掉的話
台灣的耳機音響圈真是 嘖嘖嘖
azureimf 寫:這樣吧,如果J大願意以"非商業化,僅邀請原廠展示而排除店家,不從廠商收取任何贊助費"的前提下辦此活動
我願意贊助總成本中所有不足的部分(總成本-總網友參加費=不足金額),大概15000台幣左右的金額(最高支援20000台幣)
這樣一口氣就可以解決金錢的問題
至於對於我有什麼好處,我只能說大家玩得開心就好了
corydoras09 寫:個人認為
每個人都是有錢有精力到可以一手包辦整場活動
邀請廠商擺攤自是無可厚非
當然也要適度
否則就失了交流的意義
在下建議幾點方法
1.廠商擺攤限定一張桌子
(當然歡迎廠商提供"神器",畢竟這類商品並非普通玩家負擔的起,趁此體驗也不失為一種有益交流的手段)
2.限定插座數量
例如限定六個插座,那麼廠商就只能帶2~3套系統(訊源、DAC、擴大機)
3.禁止發傳單,只能準備5~六份DM,僅供該桌次觀看,禁止帶離該桌
4.關於買賣限制為預訂或限制買賣總數量
以上幾點僅供參考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關於版大跟AZ大的衝突
我覺得回文盡量不要扯到私事,畢竟這也算一個公開場合...
我新手我路過的~~~預祝展覽成功
averyhsu 寫:(恕刪)
azureimf 寫:(刪)
altissimo 寫:不知道這位大大有沒有想到
別的店家要是說:喔~那個展喔,不就是某某店辦的嗎?...之類的
就算參與的店家沒說,觀感上也會變成"某店家的的場子"的感覺
所以個人感覺是:
這種交流如果要,就是直接由店家出面辦展售會,不然只有一家店家進駐對其他同業不公平;真的辦成以後,該店家會不會用來說嘴招攬更多生意呢?
不然就不要有店家參與,開放給各耳機產品相關品牌的代理商進駐會場,或許可以給與會者某些折扣或是小禮物當做宣傳之用,這樣不會偏袒特定店家,代理商給的折扣可以拿到任何一家使用
至於啥太軟弱的,我想就免了吧
要不是azureimf大不小心說溜嘴,誰曉得背後有什麼呢?(抱歉我不會天真的去相信一個不熟的網路ID)
何況...要azureimf大代購的事情不說誰曉得呢?
一直拜託不是很熟的人幫忙買東西,好像也沒比較乾淨吧,所以別說人搞髒什麼的了
有心辦活動真的很好
所以希望可以考慮周全...
Anillina 寫:
我不是大大(炸
企劃書上有主辦公司名稱,不是任何一間店家、甚至不是耳機產業的公司,這樣還能類推聯想我也沒辦法。而且我們邀請的並不是單一店家,所以不懂你的"只有一家店家進駐對其他同業不公平"這句話目的為何?而且我相信我們的展覽並沒有大到可以讓店家拿來說嘴的地步,頂多就說我跟主辦人關係比較好,那又如何?
至於為何選擇店家而非代理商我上面解釋過理由,這和我們辦活動的本意有關。而且你的手法,用樓上幾位大大的標準來看,商業味更重。
至於AZ跟總召的恩怨我只大略了解、我也不想管,你要對他們本身做出多少人身攻擊我都沒有意見,你要婊翻他們的道德操守、人品問題我也只會看戲,反正罵得不是我(攤手),所以我不是說我們總召這件事沒做錯,但這活動不應該跟這些事扯上關係,這活動不只是總召ㄧ人的活動,至少在他找了我們這些幹部群開始做事之後就已經不是了。
所以我不希望的是把私人恩怨跟這件事攪上關係的做法,我所說的攪髒水是這樣。
我的要求不多,只麻煩你不要再攪渾水,骯髒化這個活動。
altissimo 寫:
我想我上面應該沒說什麼
有也是大大您說的吧
我哪有什麼手法?
有也是賣耳機賣器材的相關人士吧
我上面沒有人身攻擊,有的話請版主砍帳號吧,我也會負起相關法律責任
希望大大別用先說先贏的方式轉移焦點
剛好azu大說溜嘴才知道主辦人員來是業界相關的人(我沒說他要藉此牟利,我想也沒那麼容易就是)
也剛好因此知道主辦人跟azu大之間的私事
這些小事件還是可以當作參考吧
因為不熟啊...
(事情好像也沒那麼嚴重啦...不過就是在交流活動中有商業行為而已XD)
Anillina 寫:企劃書上有主辦公司名稱,不是任何一間店家、甚至不是耳機產業的公司,這樣還能類推聯想我也沒辦法。而且我們邀請的並不是單一店家,所以不懂你的"只有一家店家進駐對其他同業不公平"這句話目的為何?而且我相信我們的展覽並沒有大到可以讓店家拿來說嘴的地步,頂多就說我跟主辦人關係比較好,那又如何?
Sopp 寫:有點混亂
所以主辦活動的是"公司", 而不是一般網友所認知的網聚?
正在瀏覽這個版面的使用者:Google [Bot] 和 20 位訪客